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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与蓟州区院、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三方联合开展的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津围公路北二线二标段工程预防工作召开总结会。我院闫秀锁检察长,蓟州区院陈振兴检察长、王学超副检察长,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牛竹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刚及两院预防部门负责人、天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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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围公路北二线工程是我市连接外省的一项重点工程。2014年,工程建设伊始,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与我院联系,就工程建设中检企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协商。由于该项工程在蓟州区地域内,经我院与蓟州区院联系沟通,决定两个区院与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方联合共同开展工程预防工作,三方签署工程预防工作实施意见。两个区院共同参与一项工程预防工作,成为我市第一例。今年7月,工程胜利竣工,打通了我市连接北京、河北的旅游通道,打开沿线山民增收致富的山门,同时,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预防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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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防总结会上,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责任人介绍了工程建设有关情况,公司纪委书记赵刚全面总结汇报了工程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牛青竹对检企共同开展工程预防及取得的显著成效表示感谢,并希望继续深入企业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共同构建检企工程预防一体化工作格局,推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闫秀锁检察长在讲话中总结了检企工程预防呈现的重视程度高、机制举措强、预防效果好的三个特点,并对今后检企工程预防共建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充分认识“检企共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保障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作用;二是要持续深化检企沟通,不断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机制;三是要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