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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6日在南开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鲁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共办理各类案件1371件,其中,批捕起诉1194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检察监督144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33件,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创新南开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过去的一年,我们牢固树立政治自觉,用初心使命诠释对党的忠诚

时刻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就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等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向区委、市检察请示汇报59件次,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实处。

(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体检察干警闻令即动,迅速返岗,全员战“疫”,深入广林园等10余个社区坚守防疫一线200余日,与广大人民群众风雨同舟,守望相助,构筑起同心抗疫的钢铁长城。始终保持对涉疫犯罪“零容忍”,通过远程提讯、“云开庭”等零接触办案新模式,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提起公诉2件3人,承办我市首起涉疫犯罪案件,被高检院宣传报道。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文件,60余名干警深入企业助力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战双赢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犯罪,提起公诉93件159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提起公诉40件64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持续助力防治污染,深化环保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区河长办签订实施方案,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助力美丽南开建设

(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围绕深挖根治、长效常治和创建无黑城市的目标,对全部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件48人,涉恶案件6件29人。与纪委监委主动配合,深入开展“破网打伞”行动,提起公诉3件3人,全部当庭认罪认罚。通过提出财产处置建议等方式推进“打财断血”工作。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一案一建议”,制发检察建议11件,全部完成整改,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常态长效机制。

    (四)着力实施检察改革精装修。设置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构建全方位监督模式,提高法律监督效果。完成统一业务系统2.0版的部署应用工作,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健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有效缩短办案周期,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健全检察官考核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初步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性竞争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构建全方位精细化业务管理体系完善数据监管和研判机制,定期对案件办理、业务运行态势进行数据分析,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坚持“三书”备案、案件评查、出庭评查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二、过去的一年,我们牢固树立法治自觉,用检察职能服务创新南开建设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更新司法理念,以高度的使命担当,努力实现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

(一)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展调研,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充分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高服务实效。与六家国有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签署相关协议,共筑国企发展廉洁防线、法治防线。制定服务民营企业相关意见,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提起公诉2人,积极追赃挽损。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不批捕6人、不起诉7人。

(二)全力保障平安南开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邪教、网络谣言等危害政治安全犯罪,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1011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批准逮捕1425人,提起公诉2341人。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8件13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举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1895人次,均做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与区街两级矛调中心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汇聚化解矛盾合力。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助推全区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与区城管委会签实施方案,维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从精准、质量、效果入手,制发检察建议26件,全部得到整改回复,有效发挥刚性作用。针对多起因酒店管理缺失引发的犯罪问题,向某酒店总部制发检察建议,促使在全国数千家连锁酒店落实整改,取得良好成效。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宣传27次,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信息2559条,公开法律文书873份,为律师、群众了解诉讼活动、查询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在《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00余篇,运用“两微一端”平台推送作品1319篇,实时、全方位、互动式展现检察工作。

(四)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1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21名涉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疏导、一对一帮教、开展社会调查,给予司法人文关怀。与团区委就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区教育局就加强教育机构从业人员行业准入机制达成共识,开展“合适成年人”志愿者业务培训。举办“同舟共济 检护明天”线上主题检察开放日,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展“天视小记者走进检察院”活动,深入南开中心小学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央视新闻频道客户端予以全程直播,取得良好反响。

三、过去的一年,我们牢固树立检察自觉,用履职尽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得到新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密切配合,对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确保案件质量,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共同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3件,撤案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45人,不起诉8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漏罪2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9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提升审判监督效果。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看守所监管、羁押期限监督、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份,制发检察建议14份,均被采纳回复。开展涉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检察,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监督收监,被市院评为精品案例。

(二)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办理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9件,提出监督建议38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2件,对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针对一起律师参与的虚假诉讼案件,向市律协制发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管理,规范相关制度,对“假官司”“套路贷”形成有力震慑。

(三)行政检察迈上新台阶。秉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监督行政审判、执行,又促进依法行政。对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取得良好效果。认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坚持与行政机关和申诉人“面对面”,做好风险防控、释法说理、服判息诉等工作,推动3件行政争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四)公益诉讼实现新突破。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研判新闻焦点,排查线索33件,立案2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针对河道生态环境、遗迹文物、涉药安全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依法履职。

四、过去的一年,我们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用四个“铁一般”的标准打造检察铁军

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强化队伍建设,5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国家级、市级、区级表彰。

(一)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头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章》等党内法规。坚持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意识,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举办主题演讲会等活动,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意识进一步提升,为做好检察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和支持下,配齐配强院领导班子,对43名干警完成检察官等级、职务职级确定、晋升工作,对17名干警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加大落实力度。制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入额院领导共计承办职务犯罪、涉黑等案件40件,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纲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将人才培养纳入规范化轨道推进。

  (三)扎实推进业务能力建设。举办“南检大讲堂”,领导干部带头授课,常态化推进案件研讨观摩出庭等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大讨论,促进转变司法理念,切实增强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自觉。注重检察理论研究,7篇论文在《中国检察官》等学术期刊发表5篇文章16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等学术征文中获奖。干警研发的《弘扬五四精神,争做新时代合格检察官》入选全市第七批检察教育培训十大精品课程。青年干警在区政法系统理论学习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四)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召开6次党组会、院务会专题研究推进问题全部整改,制定完善30项规章制度,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深入开展“以案三促”和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完善干部家访、离津报备等制度,组织全体人员签署“八小时以外”行为承诺书》和《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承诺书》,拉紧纪律防线制定《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适用办法》《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共运用“第一种形态”29人次,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调研,认真听取并落实意见建议,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系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讲政治的要求融入检察工作还不够深入,服务大局的实效还不够明显;“四大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的能力有待提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一定努力改进,尽心竭力履行职责,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各位代表,2021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总体工作安排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目标,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均衡发展,大力提升办案“三个效果”,深化司法改革,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服务创新南开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让“党旗红”引领“检察蓝”

    自觉对标对表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领域、各环节。

二、围绕中心保发展,按下检察服务“快进键”

主动融入我区新发展格局,深入开展司法调研,细化服务举措,更新司法理念,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推更高水平的法治南开、平安南开建设

    三、强化监督促公正,积极共建检民“同心圆”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检务管理,深入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推动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司法办案和检察服务质效,用心解决群众诉求。

四、强化党建抓管理,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战斗力

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大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营造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铭记“来时路”的艰辛,肩负“脚下路”的责任,坚定“未来路”的梦想,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以优异的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贡献检察力量!

 

 

附:

 

数据统计及相关用语说明

 

一、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涉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12月26日至202012月25日。

二、相关用语说明

1.云开庭:(见报告第2页第11行)疫情防控期间,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检察官通过网络庭审系统,以线上远程视频模式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2.“断卡”行动:(见报告第2页第20行)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打击、治理、惩戒实名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以出售、出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

3.打财断血:(见报告第3页第9行)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及时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采取查封、追缴、冻结、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之机。

4.案-件比:(见报告第3页第15行)“案件比”是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案”与“件”比例关系,是指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

5.“三书”备案:(见报告第3页第20行)办案人将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备案,由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对“三书”进行评查,及时发现、纠正办案瑕疵。

6.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5页第3行)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高检建【2020】1号(总第4号)检察建议书,以加强窨井盖管理、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为内容,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7.合适成年人:(见报告第6页第1行)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询问和审判时,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愿意到场的情况下,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作为其合适成年人行使刑事诉讼中的相关权利,以保障相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诉讼的顺利进行。

8.四大检察:(见报告第6页第7行)2019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四大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是新一届高检院党组对检察工作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变革的法律学术用语。

9.四个铁一般:(见报告第7页第20行)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会议上强调要锻造“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

10.以案三促:(见报告第9页第11行)通过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事实,分析违纪违法者心路历程、思想根源,总结案例教训,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11.三个效果:(见报告第10页第14行)在办案监督工作中,应当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这既是衡量法律监督成效的重要标尺,也是司法办案必须坚持的价值取向。

12.五个过硬:(见报告第11页第16行)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出的五点要求:“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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